宝安区药品安全志愿者服务岗 实施条例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加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建设。开展药品安全志愿者服务岗活动,是推进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具体举措,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开设“药品安全志愿者服务岗”,共同参与药品安全宣传社会公益活动。
一、宝安区药品安全志愿者服务岗: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宝安局和宝安区义工联合会的指导下,宝安区医药行业协会统筹,以宝安区零售药店为单位,设立“宝安区药品安全志愿者服务岗”,设置宣传栏,展示、派发宣传资料;配备药品安全义工,开展药品知识传播、药品安全宣传、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义务测量血压、开展相关调查等活动。
二、申报条件 1. 深圳市宝安区医药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2. 连续两年无违法犯罪和行政处罚; 3. 店容整洁,药事人员齐备,服务覆盖面大。
三、申报流程 1. 单位向宝安区医药行业协会秘书处提交申请表格及资料; 2. 深圳市宝安区医药行业协会联合药监部门审核通过; 3. 联合向志愿者服务岗授予牌匾,发放相应物资。
四、服务岗建设 1. 安排位置摆放宣传栏、服务岗牌匾(申报单位); 2. 提供宣传栏1个、宣传手册若干、义工服2件(区医药行业协会); 3.“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箱”1个及登记本、回收袋等(市医药商业协会); 4. 电子横幅宣传(单位若有、自行展示); 5. 服务岗人员培训(协会统筹安排)。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1. 开展药品知识传播、药品安全宣传:耐心接受市民用药咨询、合规开展药品知识宣传,不得歪曲事实、夸大宣传; 2. 开展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依照既定规范(市医药商业协会制定)进行,做好登记,配合上门回收; 3. 开展测量血压等义务活动:做到严谨、客观、非营利性; 4. 协助协会开展相关调查,反映药品安全问题和市民的行业意见; 5. 服务岗自愿服务一周至少一次,时间段由单位自定,期间服务者需穿“义工服”; 6. 义工服务当天,把活动照片(至少2张,显示义工和服务岗设施)发至指定邮箱920401560@qq.com; 7. 开展其他相关活动。
六、活动应用 1. 协会对优秀服务岗和服务者进行宣传和表彰; 2. 协会联合优秀服务岗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3. 推荐联合优秀服务岗参加行业和志愿服务相关评优活动。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 深圳市宝安区义工联合会 深圳市宝安区医药行业协会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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